日前,经中共青阳县委批准,青阳县纪委监委对青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队长赵德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将依法予以销毁的赌博机主板私自归还当事人;收受他人财物等。
赵德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德成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