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努力做到将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广大党员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作为基层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就是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用实际行动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就是要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就是要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促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就是要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增强党员组织观念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从组织上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基层党员,严守组织纪律就是要在增强组织观念,强化党员意识上勤作为,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组织信任、让让人民满意;就是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严守廉洁纪律,恪守廉洁之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着力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基层党员,严守廉洁纪律就是要始终如一恪守党章要求,始终牢记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一心为党工作,正确对待和处理公、私、义、利、廉、腐、俭、奢的相互关系,从自身做起,不断自我净化,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做到守德、守纪、守法;始终恪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反对“四风”,不断锤炼夯实自身作风建设。
四是严守群众纪律,树牢宗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克服脱离群众危险,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群众纪律。作为一名基层人民公仆,是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人,党中央的诸多利民政策经我们“最后一棒”传递给老百姓。这就要求我们多到群众身边去转一转、看一看、听一听、问一问,把服务落到行动上,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件一件的去干,一个一个的问题去解决,以为民服务的成效怎么样,群众满意度高不高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检验尺”。
五是严守工作纪律,履职守责担当。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要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不推诿、不逃避,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不畏缩、不躲闪,我们党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关键所在,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良好体现。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勇挑重担,坚决不当“躺平式干部”“海绵式干部”,树立实干导向。作为基层人民公仆,严守工作纪律就是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拍脑袋”决策、把“痕迹”当“政绩”。必须坚持不在工作上“推绕拖”,坚持责任不上交。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以实干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六是严守生活纪律,加强自我监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性要求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员的先进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新修订的《条例》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更好引导广大党员守公德、严私德,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学纪”是基础,“知纪”是前提,“明纪”是根本,“守纪”是关键。我们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新的契机、新的起点,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把遵规守纪深深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不断“淬炼”履职尽责为民的“真本领”,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真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