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对县委党校、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常规巡察,对杨田镇及所辖村、乔木乡及所辖村、县教育体育局、池州市旅游学校、青阳中学、青阳一中、青阳三中、青阳四中、青阳县实验小学开展常规 专项巡察。
一、主要巡察对象
上述乡镇(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及重要岗位负责人,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监督重点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其中巡察乡镇及所辖村要突出对农村“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乡村“小微工程”建设、农村敬老院等领域的巡察监督;巡察学校要突出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巡察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