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智龙在中国共产党青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2579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3-24

强化政治监督   保障制度执行

为青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青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

朱智龙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青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纪良才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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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坚持集体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先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45次,班子成员重点发言21人次。深刻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协助修订《中共青阳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 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闭环式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120余次、向县委请示报告80余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学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集中观看《“时代楷模”李夏先进事迹》等专题片,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推动以整风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79个,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0条,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并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紧盯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对标对表全面等高对接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制定《青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强化公职人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担当作为的通知》《青阳县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考核办法》,积极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等政治责任落实,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个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进行问责。

  (二)以推进标本兼治为目标,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4件,立案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次。实施留置措施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克服单纯办案思想,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回看谈话录像,开展3轮审查调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对照查纠整改问题32个。强化安全硬件保障,升级改造规范性谈话室2间。会同公安机关组建留置看护中队,进一步推动留置看护规范化、制度化。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排查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22人,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件。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共性问题30个。根据市监委指定管辖,对1名充当“保护伞”的对象采取留置措施,进行监察调查,并将其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送“廉洁家书”、“廉洁春联”以及举办“家庭助廉”廉政书画展和廉洁戏曲展演等系列活动;召开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培训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发放《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1000余册;分批次组织6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组织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赴乡镇、县直部门等20余家单位开展廉政专题授课。拍摄廉政微视频《灵秀青阳·非遗唱廉》,并荣获第五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作品大赛三等奖。创作廉洁主题农民画30余幅,其中18幅入选安徽省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三)以强化监督基本职责为重点,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协助县委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印发《青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察监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协助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巡察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4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坚持落实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述效制度,8名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评议。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对11名拟提任县处级干部、120名拟提任科级干部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暂缓使用意见3人次。分批次对232名新提任和交流重用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对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部分县直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约谈相关负责人70余人次;对全县5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23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说明。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处理204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88%。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协助县委出台《青阳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党员干部澄清信访不实举报7件次,下发澄清通报1期,对26名扶贫领域受处理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其中乡科级干部4名。

  (四)以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抓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协助县委抓好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分两批公布牵头整治的9项工作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相关问题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开展村(社区)“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相关问题6个,问责处理11人。全面清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制定《青阳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方案》,责令2名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巩固深化“严强转”专项行动成果, 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协助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的通知》、出台“无会日”制度和创新开展“送监督进千企活动”等做法,分别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2019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个问责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5起10人。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青阳县“知敬畏、守规矩、正风气”吃喝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年常态化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五)以深化政治巡察为导向,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扎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对标对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共梳理出16个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56条。针对省委巡视整改办暗访反馈的落实整改不力问题,问责处理2人。核查省、市纪委筛选交办的问题线索3件,其中立案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对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再对标再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三个紧盯”,围绕“四个有没有”,逐项对照自查,对11个乡镇落实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发现4个方面13个问题,全部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2019年,先后开展三轮共巡察14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54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232个,问题线索32件。目前,五年巡察工作规划任务已完成80%。做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协助县委抓好省委巡视池州市和青阳县反馈意见的整改,其中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的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针对市委对蓉城镇、木镇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协助县委制定《青阳县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建议的整改方案》,在扎实抓好两个乡镇巡察整改的同时,督促其他9个乡镇党委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对照8个方面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探索实施“巡纪联动”,对县委前期已完成的11轮37个党委(党组)巡察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六)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全要素使用各项调查措施1003次。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建立健全涉案信息共享机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建立2个乡镇和3个县直纪检监察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件,初核3件,初核后立案1件。印发《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实施意见》,县监委向11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印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各综合派驻机构的监督单位,14个派驻机构负责综合监督49个县直单位和负责联系指导1个国有企业。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

  深化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机关并正式挂牌。调增巡察机构编制职数,“一办三组”主要负责人已配备到位。出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三个工作规则,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青阳县关于选派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选派16名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一年。

  (七)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根本,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纵深推进“强化担当、提升本领”自身建设深化年活动,5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及省市纪委监委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办案,以案代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期。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分11批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全员培训,并按照要求组织考评检测、以考促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把握政策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围绕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履行纪委监督专责以及加强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3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共撰写理论调研文章7篇,各类时评等16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全县纪检监察信息被中央纪委网站等国家级媒体采用3篇,省级媒体采用80篇,位列全市各县区前列。

  强化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分工的通知》,对2名乡镇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对8个县直部门没有通知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相关会议的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党组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青阳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仍需常抓不懈; 少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还不够精准,日常监督还不够有力;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发现问题不及时,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对于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对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总结主题教育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当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抓好防范境外输入、脱贫攻坚、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监督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发挥监督作用。围绕重大项目攻坚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驻点监察和专项监督,督促解决服务不优、审批繁琐、“中梗阻”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历史、发展、辩证地看问题,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

  (二)站稳人民立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着力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成色足、质量高。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推动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关键领域和部门单位,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县直机关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区)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协助县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内监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制度,开展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建立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和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制定《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全省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内涵式发展,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协作区等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督促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依规依纪依法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持续提升监督实效。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联合开展专项调研督导等制度机制。完善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动“四项监督”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五)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深入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高质量推进十四届县委第十四、第十五轮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着力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在巡察乡镇的同时,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

  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强化巡纪互动、巡纪联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手册》,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用好巡察建议,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等发现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推进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督促发案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省委决定,今年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持续以案示警,在学习教育中强化政治上的警醒。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协助县委召开全县科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聚焦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点名通报身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二)持续以案为戒,在检视反思中强化思想上的坚定。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市县委要求,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多样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持续以案促改,在靶向施治中强化行动上的自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施治。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着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及其成员抓起、做起,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认真落实省纪委深化“三转”指导意见,增强“主动转”的自觉。

  (二)切实提升履职本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目标,制定并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和互动研讨。强化实战练兵,积极推荐选派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重大案件办理和巡视巡察工作。持续优化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多岗位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务、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带头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锤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持续开展向李夏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大力表彰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常态化开展家访谈心,主动关爱帮扶困难干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全面梳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制度流程,制定并实施《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加强检举举报、监督办案等平台建设,实现网上运行、全程监控。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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