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在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为基层减负,减的是量,求的是质,加的是劲,增的是效。切不能以“事情多少”来判断是不是真正减负,而是让基层卸下不该承担的负担,解开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的手脚,真正沉下心俯下身,集中精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工作效率。
“考核指标”内容可减但设置需更精准。《若干规定》提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频繁搞排名通报,有些基层干部简单片面的认为工作劲头可以松一松,有些事情可以放一放了,工作压力小了,责任也降低了。其实恰恰相反,精简考核重在“精”,摒弃了以往习惯将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笔记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而是更倾向于考核广大基层干部解难题、办实事、求实效上,这对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考核也许翻翻资料就能对一个地方的工作成绩化等级、排名次,如今需要花更多精力深入一线去了解实情,这无疑对干部工作责任心与工作标准有了更高的要求。
“示范创建”形式可少但标准不可降。《若干规定》提出,要大幅减少各种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减少的是“运动式”、“作秀式”“一阵风”式的创建,如某些地方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前搞得轰轰烈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突击清理街道,甚至有些地方为了过“迎检关”,简单要求“脏乱差”的商铺“关几天门避避风头”,迎检结束后,一切照旧。各类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给百姓创造一个宜居、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贵在坚持,重在提升百姓满意度。基层干部不应把“减负”当作不担当的借口,追求个人安逸、漠视群众利益,果断选择躺平。减负之后,轻装上阵,基层干部需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将减负带来的获得感,更多转化到务实为民、尽职尽责的行动之中,转化到推进工作、助力发展的实绩之中。
不往上“借调”还需往下“赋能”。《若干规定》提出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基层力量匮乏、人手不足等突出问题,是“小马拉大车”问题的症结所在。除了不向基层抽借调干部,还要推动力量往下沉,要不断充实基层力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为基层注入源头活水。同时注重培养基层干部的专业素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基层治理队伍建设。要舍得向基层放权赋能,梳理和明晰基层权责清单,做到权责一致,资源和事权相匹配,真正让基层“有人、有钱、有权、有事干”。